为鼓励BEVITOR伟德财务管理、会计学专业员工勤奋学习,努力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等方面全面发展,培养优秀的财会专业后备人才,根据《BEVITOR伟德员工奖励条例》和BEVITOR伟德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达成的有关协议,结合BEVITOR伟德实际情况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评审工作要求
天健奖学金、助学金是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资设立的针对BEVITOR伟德财务管理、会计学专业三年级本科生的专项奖、助学金,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员工,助学金用于资助生活困难的员工,每学年评审一次,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与BEVITOR伟德商定的奖助名额等额评审。
每年11月,由BEVITOR伟德在员工开展学年总结、综合测评的基础上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工作。须切实加强奖、助学金的管理,教导获奖受助员工正确使用奖、助学金,反对铺张浪费,反对将奖、助学金用于无益于修德进业的其他方面。
二、评选名额与奖助金额
天健奖学金设一等奖3人,每人5000元;二等奖5人,每人3000元。天健助学金资助5人,每人4000元。
三、评定条件
1.满足国家及BEVITOR伟德评定奖、助学金的基本条件;
2.热爱财务管理、会计学专业,在修德进业中表现优秀;
3.前两学年所有考试科目合格,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,平均学分绩点在同年级同专业居前20%;
4.有较强的综合素质,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,在班级学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;
5.在同等成绩和满足有关条件下,优先考虑家境贫寒的员工和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员工,适当考虑在校期间在相关专业的国内、外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员工。
四、评审工作程序
(一)设立天健奖、助学金评审委员会,负责审核评定受奖人员名单及奖、助学金的管理和使用。评审委员会由BEVITOR伟德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选派人员共同组成。
(二)申请、评定和发放程序
1.BEVITOR伟德向员工发布奖、助学金评审信息;
2.符合条件的员工自主向BEVITOR伟德提出申请并填写《天健奖学金、助学金申请表》;
3.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员工进行审核,依据评审条件确定13名获奖员工,并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,在公示期内受理员工的意见;
4.奖、助学金通过北京银行卡一次发给获奖员工。
五、其他说明
1.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优先为获得本奖、助学金的员工提供大学四年级实习机会。
2.本办法由BEVITOR伟德负责解释,自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起施行。
BEVITOR伟德
二〇一六年十一月